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各种系统性恶性疾病包括乳腺癌、卵巢癌、血液肿瘤等发病率呈现上升态势,为帮助经济贫困及因病致贫的系统性恶性疾病患者继续完成规范治疗,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发起的“A”上幸福---立幸患者援助项目,切实履行基金会作为社会公益组织的帮扶职责,确诊为符合“立幸”治疗适应症: 1、卵巢癌 2、淋巴癌  3、血液肿瘤  4、多发性骨髓瘤  5、软组织肉瘤  6、其他适用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于2016年3月在浙江省;2018年9月在山东省和甘肃省;2020年1月在山西省;2019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5月在安徽省分别开展“A”上幸福---立幸患者援助项目, 援助药品立幸®(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由常州金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无偿捐赠。

启动时间

    2016年4月15日(浙江省) 2018年9月1日(山东省、甘肃省)2020年1月(山西省)   201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年5月(安徽省)  2020年6月(广东省)  2020年7月(江苏省,不含苏锡常地区)

追溯时间
 
2016年3月10日

截止时间

  自项目启动会开展日起至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影响。

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0-135-140
    项目邮箱:aishangxingfupap@163.com
    项目网站:lixing.bjhacf.org.cn
    邮寄地址:上海邮政011-033信箱(只接受EMS特快专递)
    收件单位: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  "A"上幸福--立幸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援助类型

一、浙江省
1、低保患者
可获得全疗程药品援助,直至该患者无法从援助药品治疗中继续获益为止。
2、非低保患者
a)  首次援助:已接受三个周期以上立幸药品,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立幸药品的援助;
b)  后续援助:已获得首次援助的患者如需再次申请本项目,可在继续接受一个周期立幸药品治疗后,获得一个周期的药品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二、山东省与甘肃省
1、低保患者
可获得全疗程药品援助,直至该患者无法从援助药品治疗中继续获益为止。
2、非低保患者
首次援助:已接受两个周期以上立幸药品,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立幸药品的援助;
后续援助:已获得首次援助的患者如需再次申请本项目,可在继续接受两个周期立幸药品治疗后,获得一个周期的药品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三、山西省
1、低保患者
可获得全疗程药品援助,直至该患者无法从援助药品治疗中继续获益为止。
2、非低保患者
20mg立幸药品:已接受五个周期以上立幸药品,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立幸药品的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
1、低保患者
可获得全疗程药品援助,直至该患者无法从援助药品治疗中继续获益为止。
2、非低保患者
首次援助:20mg立幸药品:患者使用五个周期,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三个周期的援助;50mg立幸药:患者使用两个周期,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的援助,可循环申请。
后续申请:20mg立幸药品:已获得首次援助的患者如需再次申请本项目,可在继续接受一个周期立幸药品治疗后,获得一个周期的药品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五、安徽省
1、低保患者
可获得全疗程药品援助,直至该患者无法从援助药品治疗中继续获益为止。
2、非低保患者
首次申请:20mg立幸药品:患者使用2个周期,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1个周期的援助,可循环申请;50mg立幸药:患者使用1个周期,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1个周期的援助,可循环申请。


六、广东省
  首次援助:已接受三个周期(注:周期为药品支数)以上20mg或50mg(根据处方)的立幸药品,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20mg的立幸药品的援助;
  后续援助:已获得首次援助的患者如需再次申请本项目,可在继续接受三个周期20mg/50mg(根据处方)的立幸药品治疗后,获得一个周期的药品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七、江苏省(不含苏锡常地区)
  首次援助:已接受两个周期(注:周期为药品支数)以上20mg或50mg(根据处方)的立幸药品,并由项目医生判断可继续获益的患者,将获得一个周期的立幸药品的援助;

  后续援助:已获得首次援助的患者如需再次申请本项目,可在继续接受两个周期20mg/50mg(根据处方)的立幸药品治疗后,获得一个周期的药品援助,并可循环申请本项目。   
 

注:广东省和江苏省(不含苏锡常地区)不区分低保患者与非低保患者


项目监察

    项目办对受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监督电话

010-85402344